啊,聊起“不作恶”这个事儿,这可以说是谷歌早期文化里最核心也最传奇的一笔了。
这句口号的诞生其实挺草根的。它不是拉里·佩奇和谢尔盖·布林(谷歌创始人)在某个战略会议上提出来的,而是源自于早期员工的自发想法。大概在2000年左右,当时谷歌还是一家快速成长的创业公司,工程师保罗·布赫海特(Paul Buchheit,他也是Gmail的创始人)和阿米特·帕特尔(Amit Patel)在一次会议上提出了这个概念。
你要知道,在那个年代,很多大的科技公司给人的印象都不太好,比如滥用市场垄断地位、在软件里捆绑一堆用户不想要的东西、把广告做得铺天盖地影响体验等等。谷歌的早期员工们看着这些“前辈”,心里就憋着一股劲:“我们以后做大了,可千万不能变成我们讨厌的样子。”
所以,“不作恶”(Don't be evil)这句话,更像是一个内部的、非正式的约定,一个工程师之间彼此提醒的“行为准则”。它的意思很简单直接:当我们在商业利益和用户体验之间做选择时,永远要站在用户这边;当我们在捷径和正确的道路之间抉择时,永远要选择后者,哪怕它更难走。
这个信条对谷歌文化的影响是刻骨铭心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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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至上成了最高原则:最直观的例子就是谷歌搜索主页。二十多年过去了,它依然是那个简洁到极致的页面。不是他们不能在上面加广告、加新闻、加各种花里胡哨的东西来赚钱,而是因为“不作"恶”的原则告诉他们,用户的核心需求就是“搜索”,任何干扰这个需求的行为都是“恶”。保持搜索结果的客观公正,不因为收了钱就随意操纵排名,也是这个原则的体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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赋予员工道德“否决权”:在谷歌内部,尤其是早期,任何一个员工如果觉得公司正在做的某个项目或某个决定违背了“不作恶”的原则,他都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出来质疑,甚至上报给高层。这给了员工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和归属感,让大家觉得不只是在写代码,更是在守护一种价值观。这也 fostering 了一种内部开放、敢于辩论的文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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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大的品牌和人才吸引力:对外,“不作恶”成了一个极具吸引力的品牌故事。它让谷歌在众多科技公司中显得与众不同、充满理想主义色彩。无数顶尖的人才被这个理念吸引,他们相信加入谷歌不只是为了一份高薪工作,更是为了“让世界变得更美好”的理想。
当然,随着谷歌成长为庞大的跨国集团Alphabet,业务遍及人工智能、自动驾驶、医疗健康等各个领域,“不作恶”这个简单的三个字也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挑战。比如,什么是AI的“恶”?在不同国家的法律和文化下,“恶”的标准一样吗?所以后来,Alphabet的官方行为准则更新为了“做正确的事”(Do the right thing)。听起来更成熟、更“官方”了,但也反映了公司在处理全球性复杂问题时,需要一个更具包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方针。
但无论如何,“不作恶”这个最初的信条,已经深深地刻在了谷歌的DNA里,它定义了这家公司最初的气质和成功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