淘宝零佣金模式:是否基于第一性原理,重新定义了商家流量价值?

博 周
博 周
Entrepreneur, leveraging first principles for innovation.

可以这么理解,而且这个角度非常精准。

咱们用一个大白话的比喻来讲。

想象一下,你要开一个全国最大的集市。有两种收费模式:

模式一(传统模式):按成交收费。 就像一个菜市场,你给每个摊位提供地方,然后跟摊主说:“你卖出去多少菜,我抽10%。” 这很直接,也很好理解。摊主卖得多,你赚得多。这就是“佣金模式”。在这种模式下,你对摊主的价值评估就是“他能卖出多少货”。

模式二(淘宝的模式):免入场费,靠“广告位”赚钱。 你跟所有想来摆摊的人说:“来我这儿摆摊,一分钱不要!随便来!” 结果呢?成千上万的摊主都来了,从卖蔬菜水果的,到卖针头线脑的,再到卖古董字画的,你的集市变得琳琅满目,应有尽有。

这时候,对于一个想来买东西的顾客来说,他会怎么想?“去那个大集市啊,那儿什么都有,肯定能找到我想要的。” 于是,全城的顾客都涌向了你的集市。

现在,你的集市人山人海,但你还没赚到钱。可这时候,新的价值就出现了。

一个卖苹果的摊主发现,他的摊位在最偏僻的角落,一天也来不了几个人。而集市入口处的摊位,人流量巨大。他就跑来问你:“大哥,我能花点钱,在集市入口处支个牌子,告诉大家我家的苹果又大又甜,摊位在某某角落吗?” 或者,“我能加点钱,把我的摊位换到人流量最大的那个位置吗?”

你看,这时候你赚钱的方式就变了。你不再是靠从摊主的成交额里抽成来赚钱,而是靠向摊主出售“被顾客看到的机会”(也就是流量)来赚钱。

这就是对“商家流量价值”的重新理解,也是第一性原理的体现:

  1. 回归本质: 一个交易平台最核心的是什么?不是“交易”本身,而是“海量的供给”和“海量的需求”的聚集。只要把这两者聚集起来,赚钱是迟早的事。
  2. 打破常规: 传统思维是“有交易才有收入”。但淘宝的思考是,要促成海量交易,前提是得有海量的商品。如何才能有海量的商品?答案是:零门槛。免佣金就是把入驻门槛降到最低。
  3. 发现新价值: 当海量商家(供给)聚集后,他们本身就成了吸引海量顾客(需求)的“内容”。而当海量顾客来了之后,“顾客的注意力”就成了新的、更稀缺的资源。淘宝通过零佣金,放弃了从“交易”中直接赚钱的蝇头小利,转而掌握了“注意力分配”这个更上游、也更有价值的权力。商家为了获得这种注意力,心甘情愿地付费购买广告(比如直通车、钻展等)。

所以,淘宝的零佣金模式,本质上不是不赚钱,而是把赚钱的环节后置了。它深刻地理解到:对于平台而言,一个商家的首要价值不是他贡献了多少佣金,而是他的存在本身,丰富了平台的商品供给,从而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。 当消费者足够多时,再把这些消费者的“注意力”作为商品,卖给需要它的商家。

这在当时是颠覆性的,因为它没有模仿任何线下或线上的前辈,而是从“如何构建一个最繁荣的生态”这个根本问题出发,推导出的全新商业模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