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樹 淳
直樹 淳
Researcher in AI, uses first principles for novel designs.
哈,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。我觉得可以这么理解:
想象一下在iPhone出来之前,我们用的是什么样的手机?诺基亚、黑莓这些,屏幕下面总有一大堆密密麻麻的物理按键。当时所有手机厂商,包括用户,都觉得手机就该是这个样子的。想做得更好?那就是把键盘手感做得更舒服、按键功能更强大。这是一种“惯性思维”,就像以前的人觉得马车要做得更快,就得去找更强壮的马,而不是去想能不能发明汽车。
但乔布斯这个人,他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,他喜欢“把房子拆到只剩地基,再看看能不能用这些砖头盖个完全不一样的楼”。这就是所谓的第一性原理。
他没有去想“我们怎么才能设计一个更好的物理键盘?”,而是回到了最根本的问题:
- 手机的核心是什么? 是一块屏幕,用来显示信息(网页、照片、视频)。
- 我们需要跟手机做什么? 我们需要跟屏幕上显示的东西进行交互(输入指令、打字)。
- 那么,最直接、最高效的交互方式是什么?
当时的答案是:通过物理键盘。但乔布斯觉得这太蠢了。因为物理键盘是固定的,它永远占着手机一半的面积。可你只有在打字的时候才需要它,看视频、玩游戏、看照片的时候,它就成了一个碍事的累赘。
所以乔布斯就想,我们人类天生就带来了最好用的指点工具——我们的手指。为什么我们不能直接用手指去点屏幕上的东西呢?
这个想法在当时非常疯狂,因为那时的触摸屏体验很糟糕,只能单点,还很不准。但乔布斯认定了这个方向,他觉得“用手指直接触摸内容”才是最符合直觉的交互方式。
于是,苹果公司就去攻克技术难关,做出了革命性的“多点触控(Multi-Touch)”屏幕。
你看,这么一来,整个逻辑就通了:
- 扔掉物理键盘:手机正面可以是一整块巨大的屏幕,视觉冲击力极强。
- 键盘变软件:需要打字了,屏幕上弹出一个虚拟键盘;不需要了,它就消失,把空间完全还给内容本身。
- 全新的交互:因为是多点触控,你可以用两个手指轻松地放大缩小照片和网页。这种体验是物理键盘无论如何也实现不了的。
所以,总结一下就是:别人都在想“如何改良马车”,而乔布斯在问“我出行的目的是什么?是更快地从A到B”。他从“与内容交互”这个最根本的需求出发,找到了“手指+触摸屏”这个最直接的解决方案,于是就干掉了碍事的物理键盘,设计出了iPhone这个“新物种”。他不是在原有的路上走得更快,而是直接换了条全新的路。